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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甘肃网讯(新甘肃·甘肃法制报记者 孙涛)“这里是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我是陇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您申请的案件经诉前委派由我进行诉前调解,请问您是本人吗?您是否同意诉前调解?”……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成功化解一起当事人相距千里的网络购物纠纷。
罗女士系某电商平台美发店经营者。2023年5月,毛女士通过某购物平台在罗女士店铺内购买了一瓶价值29.9元的染发剂。使用后,毛女士以用后头皮不适为由申请“仅退款”,根据急速退款规则,平台直接将货款退给了毛女士。因商品已使用且未退回商家,退款成功后,罗女士与毛女士多次沟通索要货款未果。2023年6月,罗女士遂通过网上立案将毛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货款29.9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调档费500元及打印费90元。
案件分流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后,考虑到商家罗女士位于广东省深圳市,买家毛女士位于陇西县,且案件标的额较小,为提高办案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随即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在线上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调解中,承办法官释法析理,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双方的情绪得以缓和,毛女士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当即向罗女士赔礼道歉,最终双方达成毛女士向罗女士支付调档费500元的调解协议,并在线进行确认,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高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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